进入论坛
媒体互动 泰州新闻 新闻夜班车 小范帮你忙 直播生活 唇枪舌剑 生活新主张 空中商业桥 缘分天空 快乐集结号 真情对对碰 职场双子座 许多音乐时间 麻辣水煮鱼 下班万岁 交广面对面
 
 
首 页 | 房产资讯 | 房屋出租 | 房屋求租 | 房屋出售 | 房屋求购 | 楼盘资讯 | 家居资讯 | 家装建材 | 泰州房产
二手房搜索:    区域:     价格: -       楼层: -      面积: -     地址:   
 
    “一房一价”取消 物价部门:只管楼盘总体价格
     
  • 2008-10-25 12:33:28
  • 打印】 【 】 【查看评论】 【关闭
  •   9月27日,南京推出了“房产新政20条”明确规定取消“一房一价”政策后,要求开发商在销售房子时必须做到明码标价,那么物价部门对目前南京在售楼盘是如何管理的呢?物价部门人士表示,“目前我们只管楼盘的总体价格,只要不超过经审批的政府指导价即可,至于每套房子价格如何,我们不再管理了!”

      近期,南京市物价局公布了取消一房一价之后的首个核价楼盘的销售基准价格,即朗诗国际街区南园二期的基准价格规定为13500元/平方米,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也就是说,该楼盘毛坯均价最高可卖到14175元/平方米。与去年8月批复的朗诗国际街区二期的9390元/平方米的基准价相比,这批住宅的价格提高了4110元。

      物价部门表示,目前尽管“一房一价”政策取消了,但是对商品住宅的核价方法是没有变化的,仍然按照成本来核定价格。“以前实行'一房一价’时,物价部门要监管每一套房源的价格,现在物价部门只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将核定的价格标签对外公示,也就是说,只监管楼盘总体价格,至于具体每套怎么卖,那得由开发商说了算。”南京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物价部门表示,开发商虽然可以自主制定每套住宅的价格,但是在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外加价收取未经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果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须重新申报。

     
推荐阅读
论坛动态
 

南京厚建http://www.hogesoft.com 授权用户:http://www.tz21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