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授牌仪式隆重举行
- 2008-08-15 08:47:22 泰州新闻网
- (记者 陈羚)昨天,国家环境保护部在我市隆重举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仪式,正式命名泰州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污染防治司司长樊元生,省环保厅厅长张敬华、副厅长姚晓晴,市领导张雷、姚建华、陈克勤、王振南、刘励等出席授牌仪式。 樊元生宣读了《关于授予泰州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随后,在欢快的乐曲和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张力军授牌,市委书记张雷接过光彩熠熠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牌匾。 张力军还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市委书记朱龙生,市长姚建华颁发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奖”奖杯和证书,分别向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乃翔和原环保局局长孙耀灿颁发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组织奖”奖杯和证书。 张力军充分肯定我市“创模”以来取得的成绩。他说,泰州市委、市政府树立“环保立市”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优先的战略,着力提升城市整体环保工作水平,同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创模”给泰州市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促进了泰州的可持续发展。他认为泰州的“创模”工作有六个特点: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坚持以规划为先导,稳步推进创模工作。三是明确城市功能定位,彰显水乡城市优势。四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五是优化经济结构,从源头控制污染。六是创新工作机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对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张力军提出,泰州要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果,争当全国节能减排的模范,争当严格执行各项国家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模范,争当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的模范。他希望泰州继续坚持环境优先,实现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统筹城乡环境保护。 张雷表示,“创模”是一个不断提高、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创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市将把授牌仪式作为持续“创模”的一个新起点,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理念,始终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处理好建设、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机制、更强的措施,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优化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将进一步巩固深化“创模”成果,深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活动,统筹城乡和区域环境协调发展,致力建设更美、更精、更适宜人居和创业的绿色生态城市,谱写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新篇章。 据悉,我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活动始于1997年,迄今为止,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7个城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荣誉称号。2002年底,我市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经过不懈努力,2007年2月顺利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考核验收,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前,我省沿江的8个省辖市已全部建成环保模范城市,成为全国城市数量最多、地域面积最大的环保模范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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