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6-30 08:52:19 泰州晚报
- (记者 祁淑彬 通讯员 李琴)按照以往规定,市区参保的城镇职工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后,需要自己先垫付所有的医疗费用,然后拿着相关票据到医保机构申请报销90%(在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手续比较麻烦。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过公开招标,这90%的费用将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患者只要负担另外的1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周春林说,7月1日以后,市区参保的城镇职工一旦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将上门服务,与患者和医院对接。审核符合要求后,在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职工只要承担10%的医疗费用,另外90%的费用不需患者先行垫付,而是直接由医院和保险公司结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叶跃华说,保险公司介入后,不仅可省去参保职工自行垫支、往返报销的麻烦,而且保险公司还将全程跟踪,进行就医指导,督促用药、诊疗手段的准确和规范,使整个诊疗过程更加透明、公开,以减少不必要的诊疗服务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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