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4-03 10:07:18 泰州晚报
- 本报讯 (记者毛晓华 姚翔 韦红雨 通讯员翟凤娇 顾根荣 实习生郁华杰)“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新规4月1日生效。新规颁布首日,我市共查处8名酒驾司机,其中2名醉酒驾车。8名司机都受到一次记12分的处罚。
4月1日,靖江交巡警大队上街开展酒驾“零点行动”。 0点18分,在靖江城区人民路与南环路十字路口,交警将一辆牌号为苏MA5××8的重型专项汽吊车拦下检查。司机曹某的酒精测试显示,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饮酒驾车。曹某称,晚上只喝了2两酒。0时许,一个朋友喊他过去帮吊一辆车,他才开车上路的。按照新规,交警将其带到新区中队做了询问笔录,并作出一次记12分、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曹某表示接受处罚。他领到我市第一张因饮酒被一次记12分的罚单。 0点42分,交警在南环路与人民路路口,拦下一辆皖BZV2××的本田思域车。一位打扮时尚的年轻女子下车,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测试,她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驾驶员焦某说,她晚上12点和一帮朋友在城区吃夜宵,她喝了一瓶多啤酒,半小时后,她便开着哥哥的车,和朋友们离开饭馆。按照规定,焦某将要面对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并被拘留的处罚。 1日晚7点半到9点半,泰兴交巡警大队组织20余名警力,在城区两处十字路口设置检测点。8点前后,先后有两名驾驶员被测出酒后驾驶。8点40分左右,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来到该市星火路与济川路交界处。交警刚走近他身边,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把男子“请”下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该男子只吹不用力,仪器无反应。民警立刻纠正,但该男子仍然我行我素。经民警严厉批评后,该男子才接受酒精测试,结果酒精含量达到8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范围。 晚9点,一轿车在此交界处被民警拦下。驾驶员坦承朋友请客,自己喝了一瓶啤酒。“一喝就是12分啊!”民警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哪怕是一滴也不行。当晚,泰兴交巡警大队查获6名司机酒后驾驶。 4月1日当天,市区、兴化和姜堰未查获酒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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