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换赌债持假证合谋诈骗钢材 两男子获刑
- 2008-11-06 08:49:52 泰州新闻网
- ( 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陈勇 ) 两男子为还赌债,合谋诈骗一船价值200多万元的钢材。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4年,孟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各处罚金100万元。
开饭店的张家港男子曹某,认识了租船跑运输的安徽人孟某,2007年六七月间,孟某因赌钱欠下高利贷几十万,其中有不到20万块钱是曹某担保的。为还赌债,同年6月,孟某、曹某合谋诈骗,伪造了“泰州货0127”船运簿及名叫“汪胜利”的身份证。之后,孟某将伪造的证件交给外甥刘某。刘某明知是假证件,则仍以“泰州货0127”船主的名义,与泰州从事货运中介的陈先生联系,欲承运货物。期间,曹某又伙同他人合谋对即将诈骗到手的钢材销赃。2007年7月底,泰州市第一交通物资公司有一批钢材,需要从张家港运往上海,刘某即与陈先生在电话中谈好了运价。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将“泰州货0127”、船主“汪胜利”及船的吨位告知陈先生。 陈先生又将该信息转发给泰州市第一交通物资公司负责人徐某。徐某遂以传真的形式告知张家港永钢集团:钢材由“泰州货0127”货船运输并提货。孟某随即雇用船队,持“泰州货0127”等伪造证件,从张家港永钢集团提走了566吨(价值217万元)钢材。得手后,曹某、孟某、刘某、施某等人立即销赃、分赃。 曹某、孟某在被判刑的同时,其他同案犯也分别获刑,并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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