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对违建党员干部下“通牒” 逾期不报给予警告处分
     
  • 2008-06-30 08:57:19 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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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钱建虎 通讯员 滕树军 周维民)昨天,海陵区召开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该区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的党员干部必须在7月1日前自行如实申报,逾期不申报的将给予警告处分,并强制拆除违法建设。
        “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问题不解决,对群众就没有说服力。”海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崔国庆表示,组织部门将对该区所有区管干部逐一谈话,确认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情况,任何人不得以违法建设隶属于父母、妻儿等家庭成员的名义拒绝申报。
        该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凡有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违法建设的,纪检监察部门将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海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长平表示,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效能监察,在拆违行动中力度大、行动快、效果好的干部将被记录在档,作为今后选拔任用、机关作风建设和三个文明考核的重要依据。
        目前,该区已排查违法建设户600多户,违法建设面积5万多平方米。截至27日,该区累计拆除151户、面积1.8万多平方米。其中,21户党员干部完成违法建设拆除,面积2000多平方米。
        据悉,该区“拆违百日行动”已完成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工作,自6月28日至7月17日,进入自拆、帮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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