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解基层矛盾收集社情民意 高港推行听证合议
- 2008-08-28 09:17:24 泰州新闻网
- (记者 王维军 特约记者 高卫东)近日,高港区下发文件,在全区推行“听证合议”制度,镇(街)、村(居)重大矛盾纠纷可望在基层得以解决。
该制度推行后,将根据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由镇(街)、村(居)研究确定听证合议事项,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与矛盾双方无相关利益的“听证合议”人员,包括干部、群众、社会知名人士、律师等,也可由矛盾双方共同确定参与合议人员。合议人员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必须深入群众,弄清楚矛盾事实,提出初步调处方案。听证会上,先由召集人介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再请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表达诉求,最后参与人员就矛盾纠纷进行合议,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将形成调解协议书,并指定专人进行回访,听取意见,疏导钝化,防止出现反复。对于不能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将由召集人提出意见申请更高一级机构调解。 “听证合议”制度还包括对镇(街)、村(居)涉及本辖区民生的重大决策进行听证合议,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公开。 高港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明际说,这是基层民主的一次有益尝试。它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反映自己心声提供了一个平台,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是社情民意的“中转站”,对引导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应尽的义务将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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