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调整为民办实事产生办法从实际出发,确定实事件数
     
  • 2009-01-08 10:47:10 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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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约记者  邵釜明  通讯员  解中东  卞小士)1月6日,在高港区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长张小兵没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罗列为民办实事的具体项目,取而代之的是,“2009年,区政府将继续为民办一批实事”。
        高港建区12年来,每年都为老百姓办八件实事,今年怎么换了说法呢?这令与会代表感到诧异。
        原来,今年高港区调整了为民办实事产出办法,在公开征集整理的基础上,由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党代表及机关部门负责人当场填表,然后根据得票的多少确定为民办实事具体项目。对此,负责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的高港区政府研究室负责同志深有感触。他说,这样做,一方面让政府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更加切合高港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意愿,另一方面,又不拘泥于形式,而是根据尽力而为、当年必成的原则定实事项目的件数。
        过去,确定实事项目通常由部门提议,由于从部门角度考虑,再加之近几年来高港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放在“三农”方面,与实施的农村“5+1”工程常常撞车,实事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显得不够。每年“两会”前夕,起草报告的同志都要为确定项目绞尽脑汁。今年,该区调整模式,决定开门决策,问计于民。
        据悉,统计结果揭晓后,高港区将结合新实施的农村6件实事,最终确立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以政府文件明确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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