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7-02 08:49:25 泰州日报
- (记者 陈艳华 通讯员 万洁珣 于继民)昨天上午,刑满释放人员丁强(化名)拿着新的户口簿,兴冲冲地走出派出所,户口簿上再没有他被判刑的历史。
6月26日起,海陵警方集中开展面向有前科劣迹人员的“暖心活动”,65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户口簿上的相关户口迁移记录将全面清除。 据悉,以往,刑释解教人员户口从司法场所迁回原户籍地时,其户口簿上均留有从监狱、少管所、劳教所释放迁入等户口迁移轨迹记载。这一记载对这些人员的就学、就业、信贷等产生不小影响。 2003年,公安部推出三十条便民措施,取消了被判徒刑等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省去从户籍地到服刑场所的迁入迁出环节。但2003年以前服刑的人员,仍不同程度地留有相关前科劣迹的记载。 此前,在我省,也仅有南京警方和江都警方曾帮有前科人员“清档”。今年以来,在新一轮“全警进社区”活动中,海陵警方听到辖区内部分人员反映,因其户口簿上有从少管所释放的记载,他们在申请工作、报名考试、申办银行贷款等社会活动中多次受到歧视。 丁强10年前因一时冲动失足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好不容易找到工作成了家。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怕自己的“污点”影响小孩上学,一直很自卑,需要出示户口簿的场合,都让他如芒刺在背。 海陵警方认为,这部分人曾经走过弯路,但他们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刑事惩罚,回归社会后应享有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消除他们户口簿的违法犯罪记录,能更好地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在遵照相关法规前提下,海陵警方集中开展面向有前科劣迹人员的“暖心行动”,全区13个户籍派出所对辖区人员进行了初步检索、梳理,发现有650名有前科劣迹人员的户口簿上存在此类记载。 近日,海陵警方进一步梳理、检索,对排查出的此类人员,免费更改他们的有关项目信息,逐人打印出新的户口簿内页,由社区民警组织发放,原户口簿内页全部收回。 警方介绍说,消除户口簿违法犯罪记录,并不等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无条件保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保险、公证、教师、律师、期货等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其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遇到上述行业对居民违法犯罪记录的调查,公安机关将积极予以配合。 法学会有关人士认为,在户口簿上不再体现犯罪记录,给人的是新生与希望。这一小小的改变之举,折射了社会的进步,体现了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人文关怀,对于预防他们“二进宫”、“三进宫”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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