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众咨询放心粮店的申报手续。
市粮食局办理结果: 1、主营成品粮油。2、经营成品粮油的面积在20㎡以上(乡镇不小于15㎡),并有必要的经营设施。3、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营业时间在3年以上且未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4、经营者必须建立商品进销货台帐,严把商品进货和销售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和扰乱市场的行为。5、销售的粮油及其制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认可,所销售粮油的生产企业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正确标注“QS”标志;有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6、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经营的产品符合卫生标准;营业员衣着整洁,挂牌上岗。7、明码标价规范,质价相符,计量准确。8、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资料;规范粮油经营收支存台帐。9、实行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投诉完结率、满意率均为100%。